第十四章 血之辙(17 / 37)

位置。

当那块布被揭开,除了陆兴和王姨意外的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做出了反应。有人捂住了嘴,有人不露痕迹地扭过脸不愿看。但没有人敢发出一点声音。当梁牧雨定睛看清那颗球时,他的喉头不受控制地发出一声响动——那颗高尔夫球的真身是一只半腐的人头。

他用尽全力压制呕吐欲时,陆兴正不紧不慢用球杆丈量着这颗过于崎岖过于巨大的“高尔夫球”。胃囊还在翻涌,抬头却悚然迎上陆兴微笑的凝视:“怎么,见到你坤哥了,不高兴吗?”

梁牧雨的心底在尖叫,在嘶吼着想要扯开胸膛崩裂开来,他的影子代替他在晃荡的灯光下扭曲着挣扎着,旁若无人地发出求救声。但他通过影子看见自己笑了。他挤压着笑肌,报以陆兴一个说不清是哭还是笑的表情:“高兴。”

陆兴满意地点点头,同时用球杆敲敲人头,发出咚咚的闷响。他用下巴示意前方:“作为久别重逢的见面礼,我再告诉你一个更高兴的事。”

梁牧雨的脸已经笑僵了。他带着机械的恐惧笑容望向陆兴手指的方向,但那里除了独眼的王姨以外没有任何人或者任何东西。他不解地看回陆兴,陆兴却大张开双臂:“surprise!”

梁牧雨不解地愣住了。陆兴看着他迟钝的模样发出粗哑的大笑,笑得上气不接下气,笑得弯下腰来,捂肚子指着独眼女人说:“你这忘恩负义的家伙,这一下就不认识了吗?这可是从小照顾你的保姆,王姨啊!王姨!王淑梅!”

“王姨。”茫然的年轻人口中干涩地重复这个称呼,“王姨”

“小雨,你不记得我了吗?”王姨刻意地笑,走得近了点。比起她枯树皮一般的外表,那柔软的声音几乎完全无法与其产生关联。

梁牧雨听到这声音,猛然瞪大眼:“王姨?”

他想起来了,这是那个从小会夸他漂亮得跟小女孩似的保姆。那时他非常讨厌这个称呼,却尚且未产生反驳的意志。只记得在某一天,大概是父母离婚前的前一年,这个长相模糊的保姆突然消失了。

王姨瞅着他,发出干巴巴的笑声:“长大了,还是那么漂亮。”说着上前想去碰他的手,却被他退后一步躲掉了。

梁牧雨心跳如鼓擂,断断续续地道歉:“抱歉,抱歉,那时候我还太小了。”出于礼节他没有再后退,王姨趁机一把捞过他的手,细细抚摸着。他忍不住看向她那只干瘪紧闭的右眼,无法克制地想象着这处无底洞的全貌,是否会是如同无解的回忆一般神秘的洞穴?

老女人的抚摸好像万千只爬虫在他手上搔抓,令他起了满背鸡皮疙瘩,却无法甩开。

这一幕感人重逢的制造者陆兴此时已经厌倦了高尔夫,坐在沙发上喝起了茶。他拿起面前青花瓷制的茶盏,一边揭盖一边唠家常似的为梁牧雨介绍:“你当时年龄还小,没有印象,但是王姨的脖子还有眼睛你都看见了吧。”

他咕嘟喝了一口茶,梁牧雨也看清了王姨的脖子。那里有骇人的一道疤痕,像是被斧头劈开一样,抑或是埋伏了一只巨型的蚯蚓,将她的脖颈至上而下一分为二。

没等到梁牧雨发问,陆兴便慢条斯理地解释:“是梁律华干的哦,眼睛和脖子都是。”

陆兴动作优雅地搁下茶盏:“梁律华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,虽然我没比他大多少,不过那时候他也得叫我哥。”

“估计你肯定没印象了。那时候我舅带着我去你们家做客,你才那么小一点,跟个洋娃娃似的,可爱得很。”他伸手比划了一个洋娃娃的大小,将双手摊在梁牧雨面前,好像正在将幼时的他展示给本人参观。

“梁律华倒是一点没变过,不到十岁就整天板着个脸,客人怎么哄怎么逗都没反应,还给人甩脸。”陆兴用指关节有节奏地叩着茶几,“你们老爹叫他给我问好,叫哥,他瞪我一眼。倒是你比他懂礼貌,抢先着管我叫哥、管我舅叫叔叔了。嘿,你叫完他又不高兴了,猛瞪我,拽着你回房间去了,生怕被我们偷了似的。你妈讨厌我,他也讨厌我,这么小就学会看碟下菜,果然是前途无量啊。”

梁牧雨惨白的嘴唇翕动几下:“我不记得了。”

王姨扯着梁牧雨的手也呵呵直笑,独眼流露出慈爱的目光:“这俩孩子都好,生得都好,但不同的人养出来就完全不一样,小雨年龄小不懂事,被人欺负也不晓得。”

手心被汗沁湿一片,他动作僵硬地把手抽出来,往后退了两步,却无法逃出独眼的视域。他壮起胆子反驳:“我没被欺负。”

陆兴喝茶也喝够了,从沙发前站起来,清了清嗓子,低下头举起手,好像托了个什么古希腊雕塑似的,蓄足了力,声音洪亮地念:“始生之者,天也;养成之者,人也。”

声音回荡在墙壁间,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抬头,露齿一笑:“这不是我说的,这是吕不韦在吕氏春秋里说的。小雨啊,你们生在一个家,却生活在不同的世界。你可以维护你哥哥,但在这之前,你得明白谁才是真心为你的人,对不对?”

他踱至王姨身边,拿手抬起她的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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